计划一
条款 | 责任 | 免赔 | 保额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无 | 100000 |
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急性病身故给付 | 无 | 5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急性病医疗费用补偿 | 给付比例100% 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 |
20000 |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住院津贴 | 总给付日数30日
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50.00元 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30.00日 每次免赔日数0.00天 |
15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飞机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火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轮船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汽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5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遗体运返保险金、丧葬保险金 | 丧葬保险金限额5000 | 5000 |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调整特定情形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 | 无 | 无 |
附加扩展高风险运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高风险运动 | 无 | 无 |
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超龄人员 | 无 | 无 |
计划二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无 | 200000 |
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急性病身故给付 | 无 | 1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急性病医疗费用补偿 | 给付比例100% 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 |
25000 |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住院津贴 | 总给付日数30日
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50.00元 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30.00日 每次免赔日数0.00天 |
15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飞机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2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火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轮船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汽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1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遗体运返保险金、丧葬保险金 | 丧葬保险金限额10000 | 10000 |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调整特定情形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 | 无 | 无 |
附加扩展高风险运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高风险运动 | 无 | 无 |
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超龄人员 | 无 | 无 |
计划三
条款 | 责任 | 免赔 | 保额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无 | 300000 |
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急性病身故给付 | 无 | 1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急性病医疗费用补偿 | 给付比例100% 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 |
40000 |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住院津贴 | 总给付日数30日
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100.00元 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30.00日 每次免赔日数0.00天 |
3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飞机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6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火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3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轮船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3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汽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2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遗体运返保险金、丧葬保险金 | 丧葬保险金限额1500 | 15000 |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调整特定情形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 | 无 | 无 |
附加扩展高风险运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高风险运动 | 无 | 无 |
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超龄人员 | 无 | 无 |
计划四
条款 | 责任 | 免赔 | 保额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身故、伤残给付 | 无 | 500000 |
附加旅行疾病身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急性病身故给付 | 无 | 1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急性病医疗费用补偿 | 给付比例100% 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 |
50000 |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意外住院津贴 | 总给付日数30日
每份每日津贴给付标准100.00元 每次最高给付津贴日数30.00日 每次免赔日数0.00天 |
3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飞机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6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火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3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轮船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300000 |
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在汽车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无 | 200000 |
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遗体运返保险金、丧葬保险金 | 丧葬保险金限额20000 | 20000 |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调整特定情形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 | 无 | 无 |
附加扩展高风险运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高风险运动 | 无 | 无 |
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 扩展超龄人员 | 无 | 无 |
一、兹经双方协商一致,使用《附加扩展高风险运动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约定如下:扩展因高风险运动导致的身故残疾与医疗责任。
二、兹经双方协商一致,使用《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约定如下:
1.急性病身故与急性病医疗:被保险人年龄60-65周岁,给付比例为50%;年龄66-70周岁给付比例为20%;71-75周岁给付比例为10%,不承担75周岁以上人员的急性病身故与急性病医疗责任。2.被保险人年龄71周岁至90周岁,意外身故残疾、意外住院津贴、遗体运返、意外险医疗保险金额给付比例为50%.
三、兹经双方协商一致,使用《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约定如下:被保险人年龄为30天至90周岁。
四、急性病身故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之日起,在旅行期间因突发急性病(被保险人突然发生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安危的急性疾病),并自发病之日起7日内(含7日)因该急性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遗传性疾病、既往症属于除外责任。
五、本保险合同的伤残评定标准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保险人按评定的伤残等级,按以下给付比例乘以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即身故残疾赔偿限额),给付残疾保险赔偿金: 一级给付比例100%;二级给付比例90%;三级给付比例80%;四级给付比例70%;五级给付比例60%;六级给付比例50%;七级给付比例40%;八级给付比例30%;九级给付比例20%;十级给付比例10%。
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未在24小时内报案,导致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查明或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查明或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七、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为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请您遵照如下指引:
一、出险后,请尽快致电jiao023-95518服务专线报案,需提供保单信息和事故的有关情况。
二、为了使您的损失尽快得到补偿,请务必于医疗终结后尽快提供如下有关索赔材料,以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理赔问题咨询023-95518
索赔须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索赔申请书(人伤案件专用)(由保险公司提供):需要投保人填写基本内容及签字、按指印,投保人为单位的,需增加投保人盖章。注:收款人应为伤者本人;
2.被保险人、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提供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3.事故证明(如安全管理机关证明、公安机关证明等);无法出具事故证明的,提供详细事故经过的情况说明(签字、按指印)
4.保险人认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如病历本(包括首次就诊)、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入院记录原件等相关医疗证明;
5.医疗费发票:需提供医疗费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医疗发票伤者名字打错的,需医院更改并盖章(或医院证明);
6.医疗费由医疗保险或其他报销机构已报销部分的:已收取发票原件的,需提供报销结算单加盖理赔章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加盖理赔章原件;未收取发票原件的,发票原件和报销结算单原件均需提供;
7.涉及伤残索赔的案件需提供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鉴定的伤残鉴定报告原件,鉴定费需自行承担;
8.属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的,需提供驾驶证正副页、行驶证正副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检测报告、血液检测报告、酒精检测报告;
9.涉及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如就医后死亡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
10.死亡案件赔款需提供保险金受益人分配公证书:关系证明,保险金受益人分配公证书,内容主要包括哪些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受益人,受益人的受益份额以及保险赔偿金的收款人、开户行、账号,委托书。
11.如涉及健康险类,需提供专科医生出具的附有病历、必需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或手术证明;
12.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13.投保人为单位的提供员工劳动合同。
保险事故发生后,建议您直接拨打旅行保网客服热线400-807-7360,旅行保网将全程协助您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旅行保网将安排专业理赔客服人员告知您本次理赔所需要的各项材料并协助您收集整理,确保递交到保险公司的材料准确无误,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待材料递交到保险公司后,旅行保网专业客服会按照保险公司所规定的时间跟进保险公司材料审核进度,确保客户第一时间得知理赔进度;
结案后旅行保网专业客服会再次致电客户,告知赔付金额,打款时间,和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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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807-7360